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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XX〕7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国卫人口报〔20XX〕86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制度同时撤销。

附件: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XX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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