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总局8号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0XX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市场监管总局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和翻译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