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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镇乡)


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要求,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特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发送廉洁过节提醒函,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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