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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xx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县清明期间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属地管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压实属地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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