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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2)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区平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举报范围和方式。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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