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确保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将我县2023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分类管理
禁止组织开展集中祭扫、祠堂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人员集聚风险较大的殡仪馆、xx陵园、县属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场所在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由殡仪馆、公墓经营管理单位落实代为祭扫,在20XX年清明节以来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先预约后祭扫。预约祭扫日期为x月xx日至x月xx日,预约时间从即日起至x月x日止。其他墓穴(散坟)均需按照要求进行片区错峰从快祭扫。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