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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优抚医院医疗优待实施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医院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XX]1号)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优抚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医疗优先优惠对象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享受下列优先优惠项目

(一)两全免:免普通号和专家号挂号费。

(二)四减免:

1.门诊就诊检查(检验、超声、影像、内镜)费用自付部分减免30%。荣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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