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xx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公告
关于开展xx省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单位清查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将于2023年8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正式普查登记前的单位清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我省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清查主要内容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
2.个体经营户: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清查方式
普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