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收藏
下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20XX-20XX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十四五”时期,我委继续组织开展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现将20XX-20XX年度有关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情况

参照我委20XX年印发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评价县医院能力建设情况(其中,基本标准相当于二级医院能力,推荐标准相当于三级医院能力)。根据符合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比例,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划分为优秀(标准符合率≥90%)、良好(80%≤标准符合率&l

消耗 1 篇笔墨文库配额,会员有效期内无限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