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收藏
下载

xx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118号)、《xx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XX〕20号)、《xx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

消耗 1 篇笔墨文库配额,会员有效期内无限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