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市级)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根据省统计局《xx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x统〔20XX〕xx号)和《xx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x统〔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层层落实的原则,围绕“四个必查”,结合重点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权力干预必查
一是检查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是否以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