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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4)


为贯彻落实《中共x镇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XXX〔20XX〕12号)和中共x镇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XXX〔20XX〕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现结合全市国资系统实际,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单位和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召集,联席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为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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