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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县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相关基本公卫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7月对各乡镇卫生院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为保证本次绩效考核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健局基卫股,由分管基本公共卫生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基卫股股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的总体安排等。

二、考核形式

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统一组织力量进行,将采取入户核查、电话调查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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