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召开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范文(2)
根据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现将各基层党组织召开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召开范围
市律师行业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行业党委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参照执行。
二、时间安排
2023年3月5日前完成。
三、主要方式
本次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党小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方法步骤
(一)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各支部要结合所在律所实际情况,对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会前准备工作、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后整改等作出具体安排。
(二)认真学习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