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收藏
下载

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召开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范文(2)


根据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现将各基层党组织召开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召开范围

市律师行业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行业党委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参照执行。

二、时间安排

2023年3月5日前完成。

三、主要方式

本次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党小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方法步骤

(一)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各支部要结合所在律所实际情况,对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会前准备工作、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后整改等作出具体安排。

(二)认真学习领会

消耗 1 篇笔墨文库配额,会员有效期内无限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