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实践探索
如何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是地方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课题。
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三个推动”。一是党委高位推。XX县成立了县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全过程。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研究“有事先商量”协商民主建设工作。二是政协主动推。县政协党组主动争取县委领导支持,把“有事先商量”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制定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分别联系包抓各乡镇的工作机制,通过经常性参与和指导联系乡镇、村(社区)协商议事活动,使协商工作多元参与、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