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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3 号)、《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20XX 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XX〕6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与能耗双控日常调度相结合,助力实现全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现就 20XX年全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一)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依法依规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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