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机制
去年以来,xx县根据中央、省、市信访制度改革和依法治访工作部署,积极探索运用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2151”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在今年全省信访工作会上进行了交流推广。
一、“两个平台”同步建,确保评价“全覆盖”
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乡两级分别成立评价机构,县级评价机构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镇乡评价机构负责人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县、镇乡分别设立评价工作办公室,由本级群众工作部门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人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