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含XX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管,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质量,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运行水平,保障公众利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日常监管
(一)市环卫中心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其分支机构XX市生活垃圾管理所(以下简称监管方)具体实施对各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XX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处置方)的运行管理进行具体监管。
(二)各区城管局(环卫中心)对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运输车辆、安全运行、人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具体监管责任,并对送往处置方的生活垃圾数量、来源地属性等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