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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的批复


XX省、XX省、XX省、XX省、XX自治区、XX省、XX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修改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xx〕15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纲要》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历史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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