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扩大,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损失,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应范围
(一)森林火灾分为: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一千公顷以上的。
(二)接到扑火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