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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让“警钟”长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正得失”。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善以“党纪”为镜,时常揽镜自照,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自觉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让心中的“警钟”长鸣,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以“党纪”为镜,勤照自身思想,拧紧思想“总开关”,在立根铸魂、学深悟透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党纪既是党员干部思想的“压舱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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