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XX县博物馆建设,确保文物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制定文物征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XX县博物馆实际陈展需求及文物征集计划,XX县成立文物征集领导小组,由XX县文广局、XX县文管办及XX县淳文文化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通过捐赠、购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进行文物征集,按期完成文物征集任务。
二、征集范围
反映XX县历史文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文物,包括青铜器(汉、隋、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