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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安明电〔20xx〕2号)要求,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力促进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省社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形成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4月份至8月份。

督查时间:9月份。

二、职责分工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负责本级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要贯彻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省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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