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渠清”方能“引活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X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修渠”自照,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学“筑基”之“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学思结合,走深走实”。正如修渠要把基底夯实、把渠道挖深,广大党员干部要学得实、思考得深,在学习《条例》中知纪、明纪、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