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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在全市已无集体经济空壳村的背景下,我市应在“发展壮大”上做好文章,推动村集体经济为共同富裕作出积极贡献。

一、整体情况

通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及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深化改革,截至2023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392个,已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基本消除“薄弱村”。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村(社区)220个,占比15.8%;50万元~100万元村(社区)131个,占比9.4%;10万元~50万元的村(社区)560个,占比40.2%;5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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