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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规〔20xx〕2号)同时废止。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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