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新教师课标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学习《新课标》我再一次更清晰的认识到小学语文,首先姓“语”,其性质的核心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其次,小学语文姓“小”,是儿童的语文教育,是儿童学习母语、运用母语为主的教育。新的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要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一是主张实现教学上的主体性,一是强调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我们的语文课应上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体现“语文味”
深入领会《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切实转变观念,克服以往在语文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系统的错误倾向,真正确立语文教育的新理念,通过教学任务的完成,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语文素养,注重提高学生的语文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