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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城建环资工委对《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现将评估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立法后评估的基本情况

  《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xx年xx月xx日经xx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xx年x月xx日x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xx年作了一次修改。xx年之后,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xx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与《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的法规,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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