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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要明方向、重落实、勤转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各级党组织要把稳“目标方向”之舵、深化“严查厚爱”之举、提升“以案醒人”之效,在常学不怠、常抓不懈、常行不辍中,让不合格党员“合格”,切实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把稳“目标方向”之舵,在常学不怠中确保《办法》学习更有“精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是终身课题,需要常修常练,要信一辈子、守一辈子。各级党组织要将《办法》的学习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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