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 妇 联 “三新”领域专职妇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三新”(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领域妇女组织建设,推动妇女工作在“三新”领域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选派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区、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三新”领域选派的专职妇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三条 妇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由县妇联XX县关工委、县社会工作部共同负责,原则上每个指导组不少于3人,组长从三个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第四条 妇建工作指导员人选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