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供应,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紧急采购适用范围:
(一)各需求部门紧急需要;
(二)上游市场发生物资紧缺;
(三)计划不周造成物资紧张。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采购系统。
第二章紧急采购流程
第四条紧急采购由计划提报部门提交紧急计划;报请部门第一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批准后,于请购单上注明“紧急”;经仓库保管员审核后交给采购业务执行人。
第五条紧急购回的物资,品控系统应立即验收,仓库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当某种物资由于市场供求失衡造成供应紧张时,采购系统将及时调整,将该项物资单独列出,由专人或专门的攻坚小组负责供应。
第七条专人或专门的攻坚小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