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收藏
下载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增强干部办理公文的责任感,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提高部内公文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应有的效力,特制订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公文差错责任追究适用范围

(1)红头文件.

(2)县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各种汇报材料。

(3)向上级报送的各种材料

(4)向县委、政府领导提交的各种材料。

(5)向部长提交的工作汇报、方案等

(6)部里召集的各种会议材料。

(7)简报。

(8)重要活动中的材料。

2.公文差错类别

(1)错字、别字、漏字、关键部位的标点符号、严重排版错误、装订错误。

(2)重要句式、用语、用词、材料结构错误。

(3)没有按时发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4)发送范围

消耗 1 篇笔墨文库配额,会员有效期内无限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