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县公安局所有公务用车(包括但不限于警车、业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车辆等)的购置、调配、使用、保养、维修、报废及驾驶员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全局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责任,确保管理有序。
规范使用,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避免浪费,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