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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探讨2


**市自觉从“国之大者”高度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强化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耕地保护成效显著提升。

一、当好工作“协调员”,推动落实耕地保住责任。一是夯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与15个镇街区签订“军令状”,明确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严格考核。二是严格落实“田长制”。针对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交叉重叠的特点,协调镇街区将“田长制”与“林长制”“河长制”以及防火、防溺水等相结合,实行“一岗多责,一职多用”,推动“田长制”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全市参与巡田的908名“田长”巡田次数1.9万次,巡田里程6.1万公里,上报问题42条,全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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