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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事例:**市**区人民法院明晰责任 平衡利益 诉前化解租赁纠纷


【简要案情】

初某与某商业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年租金1万元,押金3000元。合同签订后,初某经工商注册经营餐饮小吃。因疫情经营不顺利,初某向商业公司提出终止经营,商业公司要求双方共同寻找下家承租人。因一直未找到其他的合作者,初某将工商登记注销后,诉至法院,要求商业公司结算未到期租金、押金等共计1万余元。商业公司不同意初某的要求,主张合同未到期,商业公司仍在寻找未到期租期的合作者,没有违约,押金实为履约保证金,如果初某未履约到租期届满,押金不予退还。

【调解过程及效果】

**法院特邀调解员初步了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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