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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作用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渠道,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平安中国建设考核,共同印发加强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意见,有效推进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走深走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人社等部门入驻解纷,对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部署推动。各级人社部门主动通过向综治中心派驻调解组织、仲裁庭和工作人员,发挥职能优势,专业办理争议案件,参与联动化解。XX省调解仲裁机构全部进驻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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