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本机关正确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指的是本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接受上级部门委托取得行政处罚权后,按相关法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相对应的违法活动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三条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不得给予处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