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礼品、礼金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管好职工上交的礼品、礼金,使之有章可循,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上交的礼品、礼金由纪委负责管理,专人负责。
第三条职工上交礼品、礼金时纪委应如实作好记载,礼品开具一式两份的收条,一份给上交人,一份由纪委留存。礼金开具三联单,存根、交款人、入帐各一。
第四条纪委应建立职工上交礼品、礼金帐册,如实记载职工上交礼品、礼金情况,做到不漏登,不重登。
第五条职工上交的礼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礼品要妥善保管并使之帐物相符,无质变,无丢失。
第六条纪委保管的礼品、礼金应按年盘点核对,防止差错。
第七条礼品的处理由纪委负责,可作公用,也可折价处理给职工,物品价格由财务部和纪委共同商定,价格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