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九对一注意”: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过敏史。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袋装置是否完整;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