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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免税店管理试行办法

( 2026-02-0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各地

  新华社海口2月5日电(记者吴茂辉)海南省政府2月5日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规范“零关税”日用消费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保障相关政策顺利实施。

  根据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日用消费品免税店管理适用本办法。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是指按照本办法设立,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实行限值、限品种免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其具体经营的适用对象、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额度、提货方式等严格按相关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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