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自20XX年5月2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