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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 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严格全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确保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取得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监督对象是乡(街道)和区直单位(部门)及其党政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社区“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重点是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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