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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按照xxxx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严格按照xxxx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xx年第xx号

近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xx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xxxx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全面及时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纳税人在今年xx月x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xxxx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xxxx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

二、对于纳税人xx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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