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电信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要求,现就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及实施细则通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电信设备监管方式
(一)对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集团电话、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无线寻呼机、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络终端(isdn终端)、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终端、帧中继交换机、异步传输模式交换机(atm交换机)、呼叫中心设备等11种电信设备,我部不再受理和审批新的进网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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