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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3年第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6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23年4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金壮龙

2023年5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种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20XX年版)和我国无线电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研制、生产、进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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