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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XX〕58号)要求,结合稽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对“本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稽察人员”的“双随机”抽查。

二、“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本市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时,通过我委招投标活动“双随机”抽查系统,采用摇号方式,从检查对象项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两名以上执法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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