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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为落实《XX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23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3〕23号)和《关于印发xx市2023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工信〔2023〕43号)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县落后产能关停退出,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工业企业实际,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加强工频炉、中频炉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防止假借铸造和特钢等名义生产“地条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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