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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实践探索与未来走向 以XX省XX市娄东街道为例


20XX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基层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也是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研究对象。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应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旨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多元主体共治格局[1]。党是基层治理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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