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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管控下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探讨 以某国企s集团为例


一、引言

20XX年1月,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督,揭示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薄弱环节, 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促进企业改进工作或生产、加强风险漏洞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随着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其内审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压力也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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