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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党纪学习教育“百宝箱”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X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值此之际,党员干部要常备“百宝箱”,用党纪为自己充电提能,划牢行为红线,照亮前行道路,在新的征程上奋发有为。

常备一个学纪“充电宝”,激活以学铸魂“廉动力”。有的党员干部常持“学习,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或泛泛而读、浅尝辄止,或装腔作势、做表面功夫,或学而不思、不求甚解。《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学好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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